2022年5月15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是在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通知主要针对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政策调整后,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不低于相应期限LPR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按2022年4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4.4%,如所在城市政策下限和银行具体执行利率跟随全国政策同步下调,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时,利息支出会有所减少。按贷款金额5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估算,利率下调20个基点,平均每月可减少月供支出约60元,未来30年内共减少利息支出约2万元。
降低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反映了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的意图。政策重点对首套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同时强调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拉大了首套房与二套房贷款利差,在刺激首套房需求释放的同时,有利于避免加大投资投机性需求。
因城施策有利于精准调控。该政策强调各地“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对于部分人口流入数量较大、住房具有刚性需求的城市,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加点方式,有利于对需求释放进行精准调控,防止房价快速上行。
来自:世经未来
